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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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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合作社要交税吗?

农业合作社需要交部分税。账务处理可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税务处理方面主要是根据财税〔2008〕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

具体缴税情况介绍:

一、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弄清楚以下几项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有一个条件,农业产品必须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否则就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里明确购进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税农业产品"",其他农业产品或商品则必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抵扣。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他农业产品则要考虑税收问题。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这里规定的是""向本社成员""销售上述六种商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享受免征优惠。因此,在实际经营中既要把握好销售对象又要把握好规定的商品品目。

4、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对"自产农业产品"做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农业公司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种植合作社交税吗?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种植合作社应该是免税的,不过必须经过税务机关批准。

四、农村种植合作社如何交税?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种植合作社应该是免税的,不过必须经过税务机关批准。

五、农业合作社怎么申请补贴?

1.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1-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申报范围:省级示范社

2.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月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发展计划司

申报范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

3.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及健康养殖示范场

4.秸秆养畜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牛、肉、羊优势产业

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3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务司

申报范围:农技推广

6.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

7.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菜果茶标准化创建

8.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相关试点

9.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耕地质量提升、草原禁牧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等支出

10.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小麦“一喷三防”、草原鼠害防治、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

11.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12.测土配方施肥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月左右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测土配方肥补助

13.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月左右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务司

申报范围:马铃薯贮藏窖、果蔬保鲜库和烘干设施

14.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5-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

申报范围: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

15.物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5月

申报口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申报范围:物流工程的建设、完善

16.国家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7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或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

17.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7月

申报口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

18.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8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申报范围: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

19.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口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申报范围: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20.农业部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申报时间:7-9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申报范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主食加工企业

2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申报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7-10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产业融合、土地托管、有机肥和低残农药、农膜项目

23.“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资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7-10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人事劳动司

申报范围:青年农业从业人员

24.“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0月

申报口径:中国农学会

申报范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大学生村官、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返乡创业者等

25.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示范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月-12月

申报口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木本油料、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区域特色经济林等林业示范项目

2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农作物良种生产及加工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果茶育繁推一体化种苗基地试点、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27.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农副资源收贮、农副资源饲料化加工、种养结合农田消纳基地、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其他符合的建设内容

28.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9-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稻田、冬闲田资源丰富的稻渔综合种养优势区域

29.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申报

申报时间:12月31日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

申报范围: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产业扶持政策、加强新政策创设

30.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3月前

申报口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3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1月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

申报范围: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基地、品种测试、制(繁)种基地

六、什么是智慧农业?什么是智慧农业?

智慧农业是一种利用先进技术实现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方式。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智慧农业能够实时监测环境参数、农作物生长状态和病虫害情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

智慧农业还能实现远程监控、精准施肥、自动化农机作业等功能,降低劳动力成本和环境污染。智慧农业将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加收益,提升食品安全质量。

七、废止农业特产税怎么交税

废止农业特产税怎么交税

农业特产税是农村地区农产品流转中的一种税费。然而,废止农业特产税已成为当前农业改革的趋势。那么,废止农业特产税后,农民如何缴纳相关税款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讨论一下。

废止农业特产税意味着取消了农产品流转过程中的相关税费,这对于农民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农业特产税的废止将大幅度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农产品的流通与销售,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不过,相应地,废止农业特产税并不意味着农民完全无需缴纳税款。与此同时,国家将通过其他渠道调整农产品流转税费政策,以确保农民正常缴纳税款,并为农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所以,废止农业特产税后,农民需要了解如何按照新政策缴纳相关税款。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农民参考:

  1. 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废止农业特产税后,政府将公布新的税费政策,农民应密切关注政府发布的信息,及时了解政策变化。
  2. 咨询相关部门:如对新政策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或农业部门咨询,获取专业指导,确保缴纳税款的合规性与准确性。
  3. 完善账务管理:农民应当加强自身的账务管理,保留好相关凭证和票据,做好账目记录,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4. 按时缴纳税款:废止农业特产税后,农民需要按照新政策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关税款,避免因滞纳造成的不必要麻烦。
  5. 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废止农业特产税后,国家可能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农民应及时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减少税费负担。

废止农业特产税的实施将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农民将减轻税费负担,更加有利于农产品的流通与销售;另一方面,农民需要适应新政策的改变,加强自身管理与经营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与农业发展的变化。

废止农业特产税对于整个农业行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废止农业特产税将推动农产品流通的畅通与便利,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

综上所述,废止农业特产税后,农民需要了解并按照新政策缴纳相关税款。政府也将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的经济发展。农业特产税的废止将为农村地区带来更加良好的发展前景,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八、农民养殖合作社要交税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依.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贰.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三.中药材的种植; 四.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陆.林产品的采集; 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吧.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贰.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九、生猪养殖合作社还要交税吗?

生猪行业是属于国家的扶持行业,一般国家都会有一定的财政补贴。

就像以前的田地税一样,这个没有。一般拉到宰场的话,不知道是否是他将一些税转嫁到您头上,

十、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

根据《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税收法规,目前农村合作社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如果有利润分红,股东是要交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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