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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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三增强三确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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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坚持三增强三确保内容?

三坚持三确保是指:

坚持学习教育,确保政治站位“高”。坚持将查纠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细化制定下阶段学习教育清单,查纠整改环节已开展自学14次,集中学习10次,推动学习教育不断档、不断层,实现干警站位再提升、认识再深化。

坚持“回头看”,确保整改方向“准”。坚持对查纠整改环节常态开展“回头看”,用好谈心谈话、线索核查等手段方式,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问题大排查、线索大起底,查处全覆盖、整改零容忍,确保查纠整改方向不偏、蹄疾步稳,防止走形变味。

坚持司法为民,确保整改成果“实”。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查纠整改环节始终,针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6个方面9项举措加以落实,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确保整改落点“实”,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到司法温暖。

三增强是指:

(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宣传教育水平。

(二)增强制度的完整性,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建设水平。

(三)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监督水平。

二、党建双同步指的是什么?

一是动态摸排机制

  依托“双同步”工作专班,协调人社、市场监管、税务、工商联等部门落实行业职责、前移工作关口,对现有非公企业及其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摸排,并督促指导新成立的非公企业在登记注册时一并提供党建信息,同步组建党组织或开展党的工作,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旗就飘扬到哪里”。2020年以来,共摸排出符合“双同步”工作条件的企业4100多家,推动3600多名党员亮明身份。

  二是选派党建指导员机制

  对2020年新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等选派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指导员,实行挂钩联系,“手把手”指导企业建章立制,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截至目前,共向非公企业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550多名,其中向新组建党组织选派131名,实现“全覆盖”。

  三是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机制

  市、县两级分别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本年度非公企业新任党组织书记、新接手的党务工作者等近400人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加强党章党规、党务知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实务等方面内容的学习,确保尽快“熟”起来。同时,健全“两新”党组织书记每年轮训工作机制,2020年已参训人员超800人,有针对性地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四是发展党员倾斜机制

  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进企业,不定期到非公企业开展宣讲、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面向广大员工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注重把优秀管理层人员、业务骨干等优先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及时培养发展为党员。同时,适当向新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倾斜发展党员计划指标,进一步夯实基础。2020年以来,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新发展党员138名。

  五是重难点问题化解机制

  市、县两级召开“双同步”工作协调推进会39次,专题研究解决非公企业党建中碰到的实际困难,特别是针对新组建的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档案材料完善、身份认定等普遍性问题,专门提出解决办法并形成工作规程,明确暂不能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实行“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确保不因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党组织正常运作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六是配套经费补贴机制

  在省管党费补贴的基础上,专门从市管党费中划拨一笔经费进行补贴,确保每个新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启动经费。各县(区)参照市的做法,同步从县管党费中配套追加一定的经费补贴,重点帮助新组建的党组织正常运转起来、有序开展工作。

三、党章属于党规党纪吗?

党章里包括党规党纪的一系列标准问题。

四、党章和党规是一本书吗?

党章和党规不是一本书,而是两种不同的文件。简单来说,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章程,规定了党的性质、目标、组织原则、党员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对全党具有约束力。

党规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组织纪律规定,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党规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生活、党的纪律处分等内容,旨在保持党的纯洁性、团结性和战斗力。

党章和党规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文件,对于党的组织和成员的行为规范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它们的内容通常以文件的形式发布,而不是一本书的形式。

五、2021年主题党日有哪些?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开展中央企业党建创新拓展你那,结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会议召开5周年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5周年,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根据有关要求,现制定2021年党支部主题党日方案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服务段内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方便党员参加”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固定每月20日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如遇法定假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现党员全覆盖。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以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但党支部要向其通报活动情况。党员领导干部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要求

1、突出政治功能。坚持把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摆在首位,常态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支部要每月及时梳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作为支部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必学资料,结合开展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使主题党日真正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2、明确活动主题。除重要时期、重大活动统一确定主题外,平时由支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围绕“实现什么目标、解决什么问题”设计活动主题。坚持需求、问题和效果导向,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最大实践。支部每季度研究一次各月党日活动主题和具体安排,并报总支备案。

3、明确活动对象。主题党日全体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以适当方式参加。对于年老体弱、患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审定同意后可不参加集中活动,对于长期驻扎一线的党员,党组织要探索在项目及工作一线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对于外出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每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一次,在返乡时节、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活动。根据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4、创新活动形式。紧扣活动主题,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增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通过请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等为党员讲党课,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党建示范点、警示教育基地等进行现场教学,开展建言献策、志愿服务、走访群众等活动,着力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党建在线等载体开展线上学习、互看互比,拓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渠道,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体现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特点,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党性教育。坚持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党代会精神,及时把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组织支部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使之入脑入心入行,确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决策部署上。

(二)学习党章党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引导党员在思想上强化身份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保持党员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开展组织生活。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起来。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可在主题党日当天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可安排在年中或年末的主题党日进行。

(四)按月缴纳党费。党员每月1号按规定向党支部缴纳党费,不得一次性缴纳,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人代缴。每月将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公开,并建立统一规范的党费缴纳台账。

(五)过好政治生日。通过党员“政治生日”关怀载体,加强党组织与普通党员沟通交流,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可以组织党员在入党的月份重温入党誓词。

(六)实行民主议事。各支部要注重选好议题,注重规范程序,注重群众参与,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评先评优、发展党员、党代表推荐、支部建设等涉及支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民主讨论。

(七)落实公开制度。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务公开,将组织安排部署、党支部重点工作开展、党组织及党员承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重要情况及时公开,党支部要通过党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八)进村入户帮扶。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党员联系群众活动开展,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进村入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五、活动程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既是党组织对党员的一次严肃政治点名和政治教育,又是党员向党组织的政治报到和思想汇报,必须彰显其庄重感、自豪感。开展活动现场应设置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应佩戴党徽、带上党章,通过庄重、严肃的仪式营造党日活动浓厚氛围。

(一)确定主题,精心准备。围绕贯彻落实各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确定活动主题。局党总支对活动主题作出统一安排,则按照安排进行。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3天告知党员活动日期、主题、内容,方便党员做好准备,确保活动质量。

(二)严密组织,灵活开展。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确因事不能主持的,可委托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严格按照规定动作组织开展,防止将活动简单化、娱乐化,确保主题活动“党味”浓厚。

(三)强化落实,巩固成果。“支部主题党日”结束后,对在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决议决策,要在第一时间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抓好每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并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巩固成果。要建立健全活动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年年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党员参加活动签到表、活动记录、图片等资料要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存档。

六、有关要求

(一)实施考勤考核制度。各党支部要分别建立考勤登记簿,采取党员本人签到、××APP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置。

(二)实施记实管理制度。各党支部要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写实性记录,建立健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党员参加活动签到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簿》、活动图片等记录及时详实。鼓励运用网络、微信等各类信息平台,记录和展示活动开展情况。

六、2016年党的十几届几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7人,候补中央委员15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时代大势,回应实践要求,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苦干实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全会提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全会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全党必须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全会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全会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全会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全会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全会强调,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会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七、党章就是党的什么必须全面贯彻实施?

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1、党章之所以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由党章与党内其他法规的关系决定的。其他党内规章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以党章为依据,必须与党章相符合,而决不能与党章相违背,更不能与党章相抵触。否则就是无效的。党章在党规体系里的地位和作用,就像是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党章之所以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由于党章是由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是全党意志的体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章是规范和约束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要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就要统一到党章上来,就是要使全党自觉按照党章行动。

3、党章之所以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因为党章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党章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所有重大原则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了党内的各项基本制度。

党内除党章之外的其他所有的法规制度,都是以党章为依据和基础制定出来的,都是为了保证党章在实践中的贯彻落实而在某一方面或对某事项所做的具体规定。因此,党章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和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