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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法官怎么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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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庭法官怎么问话?

1、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

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闭手机,不准随便说话,旁听人员不准记录。

3、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诉讼请求,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

4、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

5、法官对事实进行调查,原告提出证据,并说明证据证明事项;

6、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提出反驳;

7、被告提出证据,然后原告再发表意见。

8、对事实问题是否还有补充,遗漏,法官会总结;

9、法官提出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原告、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10、之后进入双方互相提问环节,可以围绕案件互相提问;

11、双方最后称述,法官组织调解。

12、闭庭,双方阅看笔录,签字确认。

二、法官开庭前法官会阅卷吗?

一般会阅卷,因为法官需要通过阅卷,然后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来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

如果被告开庭前没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法官在开庭前也可以不阅卷,而是当庭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被告的答辩理由归纳争议焦点。

三、开庭法官讲些什么?

  开庭审理主要分为准备阶段、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当事人陈述、庭中调解、合议庭评议、仲裁宣判等几个阶段。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①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核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仲裁庭纪律:为了维护仲裁庭的庭审秩序,保障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参加仲裁庭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如下纪律: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不准吸烟。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辩论问题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要点进行。未经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允许不得发言。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3、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按缺席仲裁处理。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5、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旁听人员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在庭审期间不得随意接听手机。6、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劝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仲裁员入庭。  ②宣布开庭:  仲裁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今天依法开庭审理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 )劳动争议一案,现在开庭。  仲裁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1条之规定,本仲裁庭由 独任仲裁员, 担任书记员负责本庭的记录。  仲裁员: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仲裁员:申请人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原籍、住所地、并将本人身份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申请人的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同时请将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本人律师执业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被申请人你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同时请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仲裁员:被申请人的代理人你的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同时请将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本人律师执业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方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仲裁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一方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仲裁员:上述人员经本庭核实,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仲裁活动。  仲裁员:下面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承认、反驳申请人仲裁请求的权利。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承担如下义务: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有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的义务;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义务;有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的义务。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了。  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3条之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本庭组成人员与本案有以下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③庭审调查:  仲裁员:现在进行仲裁庭调查:首先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仲裁员:申请人是否增加或变更请求?  仲裁员:申请人的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仲裁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提出答辩。  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提出反诉请求?  仲裁员:被申请人的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仲裁员:在庭审调查中,当事人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应提供证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提供证据应实事求是,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否听清了?  仲裁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以及本案的需要,首先请申请人回答下面几个问题:你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实际工作期限、工资标准、工资结构、工资发放形式、前十二月工资数额的平均数和各月的工资金额、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考勤方式、加班时间、应发加班工资和已发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是否办理社会保险以及离职时间和离职原因等。  仲裁员:被申请人你对申请一方的陈述有无异议?  仲裁员:视案情继续向申请人询问(略)。  仲裁员:下面进行举证和质证,要求双方每举一份证据,须说明该份证据的来源、内容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现在由被申请一方将你单位职工名册、规章制度、考勤记录表、保险清单、工资支付表以及申请人前十二月工资细数和申请人离职有关的材料等提交本庭。  仲裁员: 证据经双方质证无异议予以确认,请书记员记录在案。  仲裁员:继续举证。下面针对 问题,请 一方举证。  仲裁员:除以上认定和不予认定的证据外,对申、被申请双方的下列证据,本庭将在闭庭后予以审查认定或不予认定。  仲裁员: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仲裁员:证人你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原籍、住所地,并将本人身份证提交本庭查验?  仲裁员:下面宣读证人权利与义务:证人XXX,本庭今天依法请你出庭为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劳动争议一案作证。你应履行以下义务: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证明的事实不准扩大或缩小,对所提供的证据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  仲裁员:证人XXX,你听明白了吗?  仲裁员:询问证人所证明内容,并安排证人发言;(各方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向证人发问)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  ④庭审辩论:  仲裁员:调查结束,现在进行辩论。在辩论中应当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发言时简明扼要,避免重复,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双方听清楚了吗?  仲裁员:首先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仲裁员:由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仲裁员:双方是否还有新的意见;继续发言的,不要重复已讲过的内容。  ⑤当事人最后陈述:  仲裁员:辩论结束,请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双方有无补充意见?  ⑥庭中调解:  仲裁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现在进行仲裁庭调解。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仲裁员:先由申请人提出调解方案。  仲裁员:被申请人是否同意申请人的调解意见或有新的调解方案?  仲裁员:因双方意见不一,现在进行庭下调解。休庭!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的)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宣布调解结果)。现在闭庭。  ⑦合议庭评议:  仲裁员:现在休庭,进行合议庭合议,稍后继续开庭。  休庭后主要评议的内容:(1) 审查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2) 事实是否查清;(3) 证据是否真实;(4) 关键事实和证据是否经过仲裁庭质证;(5) 是否需要补充调查;(6) 就仲裁庭查证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认定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及运用的法律,做出结论。  ⑧仲裁裁决:  (一)不能当庭宣布的:  仲裁员:现在继续开庭: 诉 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之规定,调解不成的,由本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另定日期做出裁决。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仲裁员:请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校阅庭审笔录,证实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如有遗漏或差错,可向书记员提出补正。  仲裁员:闭庭!  (二)当庭宣布的:  仲裁员:XXX诉XXX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本庭评议,现在宣布本案裁决结果。  书记员:全体起立。  仲裁员:本案经审理,现已查明......。(宣布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裁决的结果和理由,当事人起诉权利,起诉期限和起诉法院,并告知其闭庭后7日内送达裁决书。)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仲裁员:请当事人、代理人校阅庭审笔录,证实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如有遗漏或差错,可向书记员提出补正。  仲裁员:闭庭!  以上是仲裁的审理程序,法庭的审理程序和它一样,可以以此作为参考!

四、开庭怎么跟法官说话?

不要哭哭啼啼,更不要大呼小叫,回答法官问题要字句清晰,声音洪亮,有条不紊

五、开庭前和法官的谈话技巧——如何与法官沟通有效

为什么重视开庭前的谈话?

开庭前的谈话是诉讼过程中与法官进行有效沟通的重要环节。在法庭上,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与法官的互动可以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正确的谈话技巧可以帮助律师和当事人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理解法官的意图,从而增加赢得案件的机会。

1. 准备充分

在开庭前,律师和当事人都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包括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了解与案件相关的背景信息,并准备好要向法官提出的问题或观点。准备充分可以使律师在与法官的谈话中更加自信和明确。

2. 尊重和尊重

与法官的谈话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尊重和尊重。法官是司法机关的代表,他们拥有权威性和决定权。与法官交流时,律师和当事人应该保持礼貌并对法官表达敬意,避免出言不逊、争吵或抨击法官的决定。

3. 清晰表达

在与法官进行谈话时,律师和当事人应该以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或冗长的句子,以免法官误解或产生误导。使用明了的语言有助于确保法官准确理解每个人的观点。

4. 倾听和回应

在与法官的谈话中,律师和当事人应该倾听法官的问题和意见,然后相应地回答或回应。积极地倾听和回答法官的问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和理解。如果律师或当事人对法官的问题有不理解的地方,应该礼貌地要求法官再次解释或澄清。

5. 调整策略

在与法官进行谈话时,律师和当事人应该灵活调整自己的策略,根据法官的反馈和意见作出相应的调整。法官可能会提出新的问题或观点,律师和当事人应该相应地应对,而不是僵持于原来的观点或主张。适时调整策略能够更加有效地与法官合作。

开庭前与法官的谈话是案件中重要的一环,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案件的结果。遵循以上谈话技巧,律师和当事人可以与法官建立良好的沟通,更好地理解法官的意图,并在开庭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辩护或证据。通过正确的谈话技巧,我们可以提高赢得案件的机会,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结果。

感谢您阅读这篇文章,希望这些谈话技巧能够帮助您在开庭前与法官进行有效的沟通。

六、法官夏天开庭着装规定?

以前可以穿夏装戴大法徽,现在要求穿法袍。

七、开庭后能与法官联系吗?

可以与法官联系。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案件开庭审理后,可以与案件审理法官联系,向法官提交代理意见或者新的证据,也可以向法官提交补充的举证或者质证意见。

当事人联系法官时,只能与法官沟通与案件事实、证据有关的问题,不可以干扰法官工作。

八、法官开庭手机是关机吗?

法官开庭手机是需要关机的,这是要求不管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旁听人员,在开庭时都应当关掉手机,以防影响庭审进行。对此,在开庭前,书记员在宣读庭审纪律时也会专门强调这一点。开庭之前,法官一般都会先宣读法庭纪律,而法庭纪律中有一项就是要求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开庭时禁止录音录像。法院开庭审理作为专业要求非常高的一项活动,如果允许人人都可以拍照,录音录像,试必会对法官的审理造成干扰。法院的审理不可避免的会涉及一些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如果允许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随意用手机后果不堪设想。

九、法官不开庭怎么办?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还要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审结。  

3、如果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法院还没有审结提问者说的案子,当事人可以咨询法院是否延期审理此案了。  

4、法院要审理的案子很多,提问者不要着急。耐心等,到期可以询问。

十、离婚开庭怎么跟法官说话?

法庭上不用寒暄,直入正题。不用紧张。一切听法官的,法官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法官提问什么就回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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