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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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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企业失信名单?

对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可以发现《办法》所称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与《条例》所称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表述不尽相同,增加了“失信”两字,更精准地诠释了信用监管的理念,更全面地定义了监管对象和范围。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办法》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是指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企业失信名单多久消除?

企业失信名单消除需要三个工作日。

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三、什么是失信企业名单?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3、因组织、策划传销或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情节严重受到行政处罚的,或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3年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因不正当竞争行为3年内累计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5、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1年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利用合同实施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7、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残的或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发布虚假广告2年内3次以上受到行政处罚的;

  8、因商标侵权5年内累计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四、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

在浏览器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点击最左边的“信息公告”进入公告界面,在公告界面有一个“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告”,点击查看就行。

如果想知道单一公司是否存在违法,直接在信息公示系统界面输入公司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就可以查询。

五、企业失信名单什么意思?

企业失信名单俗称“黑名单”,指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受此影响,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多个方面受到限制和禁入。

  “黑名单”的公示和移出有时间限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企业自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满5年方可移出。

  

六、什么叫失信企业名单?

一、 什么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对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可以发现《办法》所称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与《条例》所称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表述不尽相同,增加了“失信”两字,更精准地诠释了信用监管的理念,更全面地定义了监管对象和范围。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办法》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是指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 为什么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称为“黑名单”

《办法》是对国务院关于建立“黑名单”制度要求的贯彻落实。在实践中,通常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称为“黑名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称为“黑名单”制度, 主要依据以下三个:

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依据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将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参考使用。”

依据三: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附件中明确指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是指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

三、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法律属性

在法律属性上,设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行政部门的一种信用监管措施,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四、 信用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一是信用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六种行政处罚措施之一,《条例》和《办法》也明确将其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是在执法程序上,执法机关将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程序也不是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是按照《办法》规定的时限执行。

三是在后果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会对企业在经济利益上造成直接减损,虽然企业会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而造成商业信誉上的减损进而造成经济损失,但这属于间接损失,与行政处罚给当事人的直接制裁有一定的区别。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约束机制是对行政相对人失信记录和行政执法结果进行累计后,再对其实施的权益限制措施,是一种创新性行政约束活动。

七、企业失信名单是哪个部门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是国家市场管理机关在实施监督管理活动中作用于管理客体的客观功能

八、企业列入失信名单有哪些程序?

首先,法院需要在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载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这个提示一般在执行通知书中长这个样子:

然后,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应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在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符合相关失信的情形,会作出一份决定书,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也就是无需申请法院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该措施。

最后,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统一录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对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还会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九、安徽十大失信企业名单

安徽十大失信企业名单

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愈发激烈。有些企业为了追求蝇头小利,不择手段地采取了一些不道德甚至违法的手段。这些企业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定期公布了失信企业名单。本文将介绍安徽省的十大失信企业名单,让公众了解这些企业的行为,并警醒其他企业不要重蹈覆辙。

以下是2021年安徽省十大失信企业名单:

  1. 企业1:该企业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在市场上大肆宣传其产品的功效,但实际效果并不如所宣传。该企业被多次警告,但未能及时改正,因此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 企业2:该企业在市场上经营了一款有毒有害的产品,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该企业被相关部门多次查处,但仍然不知悔改。最终,该企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以警示其他企业。
  3. 企业3:该企业以低价销售产品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但在交易过程中频繁变卦,不履行合同义务。消费者投诉纷至沓来,相关部门调查后认定该企业存在欺诈行为,因此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4. 企业4:该企业在卖出产品后,不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遇到问题无法咨询或维修。该企业对消费者的权益漠不关心,屡次收到投诉后仍不改正,因此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5. 企业5: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其产品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该企业被相关部门多次查处,但情节严重,因此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6. 企业6:该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侵犯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虽经多次和解尝试,但该企业毫不悔改,最终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7. 企业7: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参与虚假交易,骗取消费者的钱财。该企业利用消费者的信任进行欺诈行为,给买家带来了财务损失,最终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8. 企业8:该企业违法用工,不支付员工法定劳动报酬,剥夺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多次员工举报后,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9. 企业9:该企业恶意逃避债务,拖欠多家供应商的货款,导致供应链断裂,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多次督促其履行债务,但该企业置若罔闻,最终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10. 企业10:该企业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对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也无法兑现。该企业消极应对消费者的投诉,拒不退货或补偿,最终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上述安徽省十大失信企业名单中,这些企业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应引以为戒,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提高产品质量,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只有通过诚信经营才能获得长远的发展。

消费者在选择企业时,也要谨慎选择,多了解企业的信用记录,避免与失信企业发生交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公布这些失信企业名单,能够警示更多的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共同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信阳十大失信企业名单

信阳十大失信企业名单公布

最近,信阳市工商局发布了最新的信阳市十大失信企业名单。这份名单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失信企业,顾名思义,就是那些违背商业道德,无法信守承诺的企业。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整个市场的正常秩序。

信阳市工商局本次公布的十大失信企业名单中,既有知名企业,也有小型企业。这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信企业的问题不分大小。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名单中,一些行业的失信企业数量相对较多,例如建筑行业和餐饮行业。

失信企业对经济的影响

失信企业对经济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失信企业的存在扰乱了市场的竞争秩序。一家企业若不能履行合同,延迟付款或拖欠工资,将损害其他企业的权益,也会影响到整个产业链的运转。

其次,失信企业的行为增加了消费者的风险。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往往会参考企业的信誉度。如果企业一再失信,消费者将失去信心,购买力也将受到影响。这无疑对经济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对失信企业的处罚

为了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打击失信行为,信阳市工商局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措施和处罚。

首先,对于这十家失信企业,工商局对其进行了公开点名曝光。这种方式不仅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些企业的失信行为,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警示他们不能重蹈覆辙。

其次,工商局暂停了这些企业的相关证照,并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只有在整改达到要求后,才能重新获得证照。这样的处罚措施不仅会给予企业一定的惩罚,也对其他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

如何避免成为失信企业

一个企业想要在市场中立足并长久发展,必须树立起良好的信誉。以下是一些避免成为失信企业的建议:

  • 诚信经营:企业要始终坚持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信守承诺。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
  •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合同等方面的监督和控制。只有内部管理到位,才能有效避免失信行为的发生。
  • 履行合同: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按时付款,并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
  • 重视客户反馈:及时回应客户的投诉和问题,积极改进产品或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总之,信阳市工商局公布的十大失信企业名单引起了广泛关注。失信企业对经济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采取严厉的处罚和加强监管是必要的。同时,企业也应该自觉遵守商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信誉,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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