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有哪些?
管辖范围不是全国的。
现在我们国内的互联网法庭是对已受理案件进行互联网直播或者开庭的,没有通过互联网进行案件受理的。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二、地方高院审理完毕的案件如何向全国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高院如果是一审法院,则可以直接向最高院上诉;地方高院如果是二审法院,则其作出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如果需要向最高院提起,只能通过再审的方式进行。 附: 1、《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不服省高法再审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的民事案件,可否再次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不了解案情,只说程序。先假设你说的为真:1、审判是独立的,不说结果对不对,省法院是有权按照自己的观点审判。但实务来说一般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要求再审的案子,不会按照原来的观点出一模一样的判决。如果你认为自己有理,①是类似院长接待日见省院院长要求解释;②最高院信访部门反映;③法律途径,找检察院。其中①一般没啥用……2、申诉是刑事的,民事找检察院的不是申诉,是抗诉,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209条。法律暂时没规定民事抗诉时限,但当然是越快越好。如果你上一次再审是通过检察院抗诉而启动的,那么这次检察院不会理会你了,法条依据还是民事诉讼法209条。3、再次提起诉讼是不准许的。
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至于你说你换个诉讼请求再诉一次……我建议你找个律师问问,构成重复起诉有几个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三个条件同时符合属于重复起诉,一三你可以自查一下。第二个条件对法外人员比较难懂,诉讼标的是指法律关系,不是指汽车、土地这类的标的物。—————————割一下————————————一般这种问题还是建议你找律师,首先再审原封不动地判决的原因你是需要了解的,不然你知道再多救济程序,忙来忙去可能都是白搭。律师可能帮你了解到背后的原因,即使不能,也能帮你分析。其次如果可以重新起诉,法院一般倾向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认定你构成重复起诉,然后你光是立案可能又要走一遍一审二审程序,请个律师吧四、怎样理解最高法院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二十八条二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打击盗文或将加入著作权保护法!!现在人.民最.高法院正在征收修改意见,作者大大们还在等什么?
我看盗版网站的套路。
第一步,打开百度。
第二步,输入小说名或作者名。
第三步,找到盗版网站。
只要各种浏览器app封盗版,谁能记住笔趣阁的网址?
都不用立法,就告诉那些大搜索引擎,不可以搜到盗版链接,盗版网站就死了,就这么简单。
六、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部分原告主体不适格,部分适格,应该怎样处理,有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法院可以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起诉条件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仅仅要求被告明确、确定,虽然被告不适格是程序上的问题,但只有经过案件受理并实体审查后,才能发现被告是否正确,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不适格,即原告告错了人,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最高法《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可参照该条的规定修改民事诉讼法,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依照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七、有些事情,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怎样处理,法院或有关部门应当怎样处理?或者是依照最相近最相似的法律?
法院判决民事案件原则,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法律规定可适用的适用法律,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适用法理、习惯等。
八、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最主要的是哪一个部门最关键?
公平、公正、公开、独立的条件下,公安机关最重要,因为他是第一证据材料的获得者,其它部门都得依据他的材料来定性。
九、法院起诉那包括那几方面的费用,算一下一个300万的案件,一共得花多少钱。包括律师费等等。求一个明确的数?
诉讼费为:30800元法律法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律师费要自己和律师谈,没有固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