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板桥医院属于什么资质医院?
没有板桥医院只有新北市立联合医院板桥院区属于区域性医院,比医学中心次一个等级的医院
二、医院资质是什么?
医院资质就是医院的等级。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进行评定的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一般情况下,医疗资质分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具体级别评定有很多综合指标。根据具体的资质等级,填写具体的资质编号或者找专业的财务公司帮忙代办。
三、互联网医院口号?
1、最佳健康,尽在朗尊。
2、行朗尊之本,享安康之福。
3、爽朗人生,健康尊享。
4、朗泽天下,尊享人生。
5、朗尊医疗,唯您尊贵。
6、网络医疗,朗尊相伴。
7、贵族专属,朗尊医疗。
8、为朗之尊,你的V选择!
9、朗尊,你的私人医护专家。
10、朗尊医疗,寻医问药处处优。
11、气朗神尊,身安体泰。
12、健康郎尊,您的私人定制之家。
13、足不出户,先行一步,朗尊医疗。
14、朗尊医疗,就在你身边。
四、如何申请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
需要向保监会提出申请,由保监会审查核准。
五、医院物业需要几级资质?
医院物业二级资质。
一般有四种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临时资质。
一级资质可以参与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
二级资质可以参与省内的招投标活动。
三级资质可以参与本市的招投标活动。
临时资质在经过审核评定后升为三级资质。
六、输血医院具备什么资质?
医院输血科要配备一定数量高学历、高职称、熟悉输血业务的医、技人员,提高输血科指导临床输血的能力。
输血科建设人员资质
1. 医师资质(医师资格证书)
2. 护士资质(护士执业证书)
3. 医技人员资质(相应技师资格证)
输血科建设基本条件
1.具备核心软、硬实力
2.建议三级医院开设输血科门
3.有条件二级医院开设输血科门诊
4.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科室
七、互联网销售需要什么资质?
互联网销售需要网站经营的许可证 ICP,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其必须具备的证书即为ICP证。ICP证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所以网上销售首先就是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八、江宁医院互联网医院停诊了吗?
是的,目前处于停诊状态。江宁医院开设的互联网医院已于上月停诊。后续开诊时间会另行通知。患者可以去线下医院挂号就诊。
九、医院的资质包括哪些?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是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科目的设立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你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必须向县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批准,获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其中床位不满100张或者不设床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床位超过100张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如果批准书上的内容变更的,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医疗机构登记的有效证书,其受理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记载的内容有登记号、有效期、登记床位、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诊疗项目等,并且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校验,根据不同床位数,其校验期限不同,床位数不满100张的,每年需要校验,床位数100张以上的,每3年校验一次。如果不是因为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一年的,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医院作为特殊行业,其污水的排放需要有特别的处理以及相关许可,如果是独栋建筑的,需要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如果是建在其他楼宇内的门诊部等,需要向楼宇所在物业部门核查是否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同时对于医疗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的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水样监测报告,目前我国污水排放适用的国家标准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以及针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十、医院资质审批条件?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当地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在农村乡镇申请设置医院的条件是: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本市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3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私营个体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因道德败坏,医德医风恶劣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
(七)被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的人员;
(八)医疗机构中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九)患甲、乙类传染病未愈或者因其他健康原因不宜执业行医的人员。
九、公开办事程序,提供办事指南。指导其选择合适医疗用房,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个体私营医疗机构完备申报材料后,依法在30日内作出同意与否的书面答复,同意设置者应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1年)。申请执业登记的,还必须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执业人员资质、房屋面积、相应设备、消毒隔离和注册资金等标准。在提交规定材料后,经验收合格,在45天内给予答复。
十、维护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在聘人用人、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和活动、社会保障、经营权等权益上应受到尊重和维护。
十一、依法监督、加强管理。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私营个体医疗机构既要积极鼓励引导,又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