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可以查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互联网查询,建议咨询下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及其他登记材料,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二、什么土地是储备土地?
储备土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在批准范围内,对捅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和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建设用地的行为。
储备土地的一个重要前提必须是国有土地,说白了储备土地就是一种政府调节性质的用地,用来调节后期建设用地的供给。
三、紫土地,黑土地,黄土地还有什么颜色的土地?
黑土地是用来种田的,是最肥沃的土地,往下是四川地区的紫土地,华北平原的黄土地,再往下是贫瘠的红土。
四、土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吗?土地确权后就终身拥有土地了吗?
在中国,土地确权后,土地权属会被确认并记录在相关的土地权属证书上,持证人可以依法依规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土地的合法用途范围内使用和处置土地。但是,如果在确权后发现确权信息有误或者需要调整土地用途等情况,可以通过相关程序申请调整。因此,土地确权并不意味着土地权属永远不能更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土地权属证书的人在合法使用土地的同时,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用途规定,如果违法使用土地,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可能会被剥夺。同时,土地权属证书也不是终身不变的,如果土地的权属发生变化,如土地被征收等,持有人的土地权属证书也需要相应调整。
五、复垦土地是什么性质土地?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具体地说,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恢复其可利用状态
被复垦的土地不一定都是农用地,如:农村宅基地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河流的水工建筑和滩涂复垦等都属于非农用地复垦;而林地复垦、设施农用地复垦等则属于农用地复垦。
六、个人土地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区别?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国有土地属于是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国有土地是出让或划拨来取得收益,集体土可以使用权转让、出租,来获取效益;国有土地都是通过出让使用权来获取收益,集体土地收益既可以使用权转让、出租收益,又可以自用土地以及经营收益。
法律依据:《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七、什么是土地复垦?什么是土地复垦?土地复垦由?
土地复垦是指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根据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家征用的土地,企业用自有资金或者贷款进行复垦的,复垦后归该企业使用;根据规划设计,企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或者未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复垦后连续二年以上不使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复垦后仍归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八、土地组词?
土地改革 ,土地制度,土地开发 。
九、土地确权证下发后农转非土地是否需要归还?
谢邀!
针对题主的情况,建议题主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其明确规定了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果题主的妈妈是自己一个人为一户,把户口迁到市里(设区的市),土地经营权证是要被收回的,承包地也是要被村集体收回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当题主的妈妈户口迁入市后,就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也是要被收回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十、土地纠纷造成土地荒芜如何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